媒体克日曝光陕西省佳县住建局、财务局等4个部分公职职员,,,,在农村危房刷新验收历程中受贿,,,,10名干部获刑。。
近年来,,,,随着政府的鼎力大举支持,,,,惠农利民的好政策陆续出台,,,,众多农村住民因此获得实惠。。可是禁止忽视的是,,,,农村危房刷新本是惠民工程,,,,可是到了某些地方就成了政府形象工程和少数下层干部的“敛财工程”。。
所谓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,,,,此话不假。。一些地方政府突击打造路边的形象工程,,,,使山区的危房刷新落空,,,,同时也正合了某些人的胃口,,,,刷新工程在经某些人经手后,,,,非但未能惠农,,,,反而却是在变相坑害农民。。虽然这种违法违纪主体级别低、涉案数额不大,,,,但爆发在老黎民身边,,,,涉及群众多、社会影响卑劣,,,,对老黎民利益的损害最直接,,,,群众感受最深切,,,,越容易失去应有的民心。。佳县法院这次对受贿者的判刑哪怕是杀鸡儆猴,,,,体现出对以权术私者的零容忍。。
农村危房刷新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、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,,,,“为群众办实事”不应只是一句空喊的口号。。无论是家电下乡、农村相助医疗、照旧危房刷新等一系列的惠民利民政策在详细实验中,,,,关于那些私欲熏心,,,,敢于侵吞、挪用危房刷新款及其他惠民款子的,,,,相关部分应该坚决查处,,,,严肃处置惩罚,,,,震慑违法犯法。。同时增强羁系机制建设,,,,使少数违法犯法分子不可为、不敢为、不肯为,,,,确保中央的各项惠民工程施展出应有的效能。。